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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試考試安排注意事項

筆試考試安排注意事項 (應用於時限為1小時或以上的考卷):

筆試考試安排注意事項 (應用於時限為1小時或以上的考卷):

  1. 考生須要提早15分鐘到達試場,遲到考生將不獲補時;
  2. 遲到超過30分鐘的考生,不准進入試場;
  3. 在開考後的首30分鐘,考生均不得離開試場;
  4. 考生如需離開試場,須舉手示意並獲得監考員批准;
  5. 考生須攜帶香港身份證進入試場以作身份識別之用;
  6. 假如考生不獲進入試場的資格如欲應試,該考生須重新付費報考日後的考期

 

筆試考試安排注意事項 (應用於時限為1小時以下的考卷)

筆試考試安排注意事項 (應用於時限為1小時以下的考卷):

  1. 考生須要提早15分鐘到達試場,遲到考生將不獲補時;
  2. 遲到超過15分鐘的考生,不准進入試場;
  3. 在開考後的首15分鐘,考生均不得離開試場;
  4. 考生如需離開試場,須舉手示意並獲得監考員批准;
  5. 考生須攜帶香港身份證進入試場以作身份識別之用;
  6. 假如考生不獲進入試場的資格如欲應試,該考生須重新付費報考日後的考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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